论股东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而向侵权者提起的诉讼。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权益遭受他人侵害而公司又怠于追究其法律责任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诉讼目的不同。股东直接诉讼的目的是维护其自身的利益而股东派生诉讼则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
(2)原告地位不同在直接诉讼中,原告股东享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诉权;而在派生诉讼中,原告股东仅享有形式上的诉权,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则归属于公司。
(3)被告不同。直接诉讼的被告通常是公司而派生诉讼的被告范围可以是侵害公司权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第三人等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