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出资规则。
答案:1.出资形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2.出资评估: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合适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4.缴纳出资:(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让手续。(2)已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产权的转移手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验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