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代物清偿的构成要件及效力。
代物清偿是指债权人受领其他给付而替代原合同约定的给付,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清偿行为。(1)代物清偿的构成要件:①须有原债权的存在②给付内容不同③须有代物清偿合同④须有给付行为,以他种给付替代原定给付代物清偿行为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该行为的成立以实施标的物交付为条件,且交付的标的物不是原定给付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而是以其他标的物的给付替代原定标的物的给付。(2)代物清偿的效力:①债的消灭②可以成为债权人撤销权发生的前提③清偿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④债权人有权解除代物清偿合同⑤当事人在代物清偿后通过合同使原债复活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为了清偿债务,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原定给付以外的新给付,债权人利用新给付实现原定债权而使原定债权消灭的方式,谓为清偿之给付,又称间接给付。(P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