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的认定。
(1)债务人对第三人,即次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3)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在性质上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P15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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