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须具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㈠从客观要件上说,必须是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这一要件分三个部分来考虑:⑴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这种处分行为包括:①放弃到期债权;②无偿转让财产;③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⑵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⑶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㈡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⑴债务人必须具有恶意,认定债务人的恶意应以其实施行为之时为准;⑵第三人与债务人实施一定的民事行为时具有恶意。即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低价转让资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第三人已经知道该行为对债权具有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