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条竞合说。
该学说的主要观点是,同一事实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如果数个法律规范之间具有位阶关系,如特别法关系、补充关系或吸收关系等,则进能适用其中的一个法律规范。适用法条竞合说的结果是不承认发生责任竞合的可能。法国民法学倾向于这一学说。以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为例,法国的侵权责任制度高度抽象,而合同制度具体。当某一事实既可适用合同法律制度,又可适用侵权责任法律制度时,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只能适用合同法律制度,合同一方实施加害给付行为侵害合同另一方固有利益的,只能追究违约责任,而不能追究侵权责任。(P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