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定金责任的效力。
定金责任的效力体现为所谓的“定金罚则”。《担保法》第89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责任的法律效力表现为两类:丧失定金返还请求权和双倍返还定金。这样的规定体现出定金责任具有强烈的惩罚性色彩。无论违约行为是否造成实际损失,以及造成多大的损失,定金罚则作为法定责任均须执行。(P212)
简述定金责任的效力。
定金责任的效力体现为所谓的“定金罚则”。《担保法》第89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责任的法律效力表现为两类:丧失定金返还请求权和双倍返还定金。这样的规定体现出定金责任具有强烈的惩罚性色彩。无论违约行为是否造成实际损失,以及造成多大的损失,定金罚则作为法定责任均须执行。(P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