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以及撤销权的行使与效力。
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州据此,以动产为标的物的赠与合同,在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任意撤销;以非经登记不得转移权利的财物(如不动产)为标的物的赠与合同,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任意撤销。但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撤销权的行使及效力。赠与合同尚未履行的,赠与人可拒绝履行。赠与已经履行,因撤销行为的效力溯及至赠与行为实施时,所以撤销权人有权请球受赠人返还所赠与的财产。赠与履行后,此时受赠人对标的物的占有失去法律根据,变成无权占有,因此负返还原物的义务。如原物已不存在,则应补偿相应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