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保管财物,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时或应他方的请求返还财物的合同。其中,为他人保管财物的人为保管人,将财物交付他人保管的人为寄存人。保管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2)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3)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4)保管物是特定物。(5)保管合同需转移保管物之占有。(6)保管合同的客体不是保管物本身,而是保管行为。(7)保管合同为继续性合同。
简述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保管财物,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时或应他方的请求返还财物的合同。其中,为他人保管财物的人为保管人,将财物交付他人保管的人为寄存人。保管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2)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3)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4)保管物是特定物。(5)保管合同需转移保管物之占有。(6)保管合同的客体不是保管物本身,而是保管行为。(7)保管合同为继续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