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商标与商品名称的区别。
(1)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2)商品名称是指用以区别其他商品而使用在本商品上的称谓。它分为通用名称和特有名称。(3)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品的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但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品的特有名称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作为商标注册。(4)在我国,商标一经注册即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商品名称一般不作为权利客体,只有知名商品的名称才能取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