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商标法》对特殊标志保护的规定。
特殊标志是指在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 志。特殊标志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其所有人享有专有权。特殊标志的有效期为4年,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 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
简述《商标法》对特殊标志保护的规定。
特殊标志是指在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 志。特殊标志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其所有人享有专有权。特殊标志的有效期为4年,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 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