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的网络原创小说《在那遥远的地方》授权冲浪网站发表。蒙文编辑巴特将该小说译成蒙文在期刊上连载,但未指明原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草原出版社擅自以蒙文汉文对照版形式出版《在那遥远的地方》,未为作者、译者署名但向其支付了报酬。白云书店销售了该图书,进货200本,已售出80本。
请回答:(1)巴特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草原岀版社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为什么?
(3)白云书店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答:(1)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但未按照法律规定署明作者姓名、作品出处,损害了作者的人身权。(P106,131)
(2)是。侵犯了小说原作者和翻译者的著作权。复制、发行他人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虽事后支付了报酬但并未排除使用行为的违法性。(P146)
(3)白云书店如果不能证明该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侵害著作权的法律责任;能证明合法来源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p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