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未经专利申请人乙的许可,将从乙处盗取的实用新型技术付诸实施,并公开在市场上销售。
问:(1)乙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说明。
(2)乙的该项技术能否取得专利?并说明理由。
答:(1)乙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甲侵犯了其商业秘密,要求甲停止侵害。与此同时,乙应尽可能快地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P287)
(2)①甲的公开实施行为超过6个月才被乙发现,乙的该项技术丧失新颖性,将不能获得专利权。②未超过6个月,未丧失新颖性。此时,乙的该项技术若还能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则可能获得专利权。(P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