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内容。
答:(1)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版权独立原则。
(2)受保护作品:“文学艺术作品”一词包括科学和文学艺术领域内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方式或形式如何。
(3)保护的权利内容,经济权利包括翻译权、复制权、表演权、广播权、朗诵权、改编权、制片权等。精神权利包括作者署名权、维护作品完整权。保护期限:一般作品的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电影作品,保护期限为自公映后50年,摄影作品及实用艺术品的保护期为自该作品完成时算起25年。
(4)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规定:主要内容是允许发展中国家对翻译专有权和复制专有权实行非自愿许可。
(5)对版权的限制:①对复制权的限制:《伯尔尼公约》对复制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第9条第2款、第10条、第10条之2当中。②对翻译权和复制权的强制许可。P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