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胡伯“国际礼让说”的三原则。
(1)任何主权者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而在境外则无效; (2)凡居住在其境内的,包括常住的与临时居住的人,都可视为该主权者的臣民; (3)如果每一国家的法律已在其本国的领域内实施,根据礼让,行使主权权力者也应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其效力,只要这样做不致损害自己及其臣民的权力或利益。
简述胡伯“国际礼让说”的三原则。
(1)任何主权者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而在境外则无效; (2)凡居住在其境内的,包括常住的与临时居住的人,都可视为该主权者的臣民; (3)如果每一国家的法律已在其本国的领域内实施,根据礼让,行使主权权力者也应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其效力,只要这样做不致损害自己及其臣民的权力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