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反致的概念及发生反致的原因。
答: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其冲突规则指引某乙国法作为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则却应适用甲国法作为准据法,于是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实体法判决案件的一种制度。反致发生的原因包括:一是所涉国家对其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外国法的范围理解不同,即一方国家认为自己的冲突规范指定的外国法包括了外国的冲突法;二是不同国家对于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规定了不同的连结点;三是必须有致送关系存在。
简述反致的概念及发生反致的原因。
答: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其冲突规则指引某乙国法作为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则却应适用甲国法作为准据法,于是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实体法判决案件的一种制度。反致发生的原因包括:一是所涉国家对其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外国法的范围理解不同,即一方国家认为自己的冲突规范指定的外国法包括了外国的冲突法;二是不同国家对于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规定了不同的连结点;三是必须有致送关系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