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答:(1)保险人的主要权利是:签发保险单:收取保险费;进行再保险;出险赔偿后从被保险人处取得代位求偿权;按推定全损赔偿后,通过委付获得残余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承保险别项下的事故时,有权参与对损失和事故的勘查和检验;在免责范围内有权拒赔。(2)保险人的主要义务是:接受投保单后,签发保险单;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已发生的承保险别项下的损失,按保险金额与损失大小的比例给予赔偿。(3)被保险人的主要权利是:接受保险单正本,并可将保险单随货物转让给其他人;出险后有索赔权,如果推定全损,则可通过保险委付取得全额赔偿,但应将保险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就同一批货物进行重复保险;保险合同订立之后,保险责任开始之前,可要求解除合同或减少保险金额。(4)被保险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保险费;对被保险货物情况陈述的正确性负责,如在陈述中有欺诈行为,可构成保险人解除合同或拒赔的依据;被保险货物出险后,即时通知保险人,自行或接保险人的指示,及时采取措施以防止或减少损失;取得保险人的赔偿后,通过权利转移证书把对该货物的权利转移给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