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冲突规范的特点。
答:(1)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实体法规范。一般的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冲突规范却是间接规范,只选择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或地区)法律,故必须与被其指定的那一国家的实体法律规范结合起来,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完成解决涉外民商事争议的任务。
(2)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程序法规范。虽然它往往在诉讼中起到帮助法官确定适用何国法律的作用,但它又不同于以诉讼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般程序法规范。
(3)冲突规范具有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的结构。它不包括一般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的“制裁”或“法律后果”部分。P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