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法律的时际冲突?
时际法律冲突是指可能影响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新旧、前后法律之间的冲突。法律的时际冲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新旧法律的冲突。如中国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规定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婚姻从习惯,而1980年《婚姻法》则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结婚,现有一对1979年在中国结婚的表兄妹定居美国多年后,男方在美国提出婚姻无效的诉讼,这时美国法院不但得首先确定究竟应适用中国法还是美国法的问题,而且如在确定应适用中国法后,还要进一步确定得适用中国1950年《婚姻法》(这时他们之间的婚姻将被认为有效)还是适用1980年《婚姻法》(这样他们之间的婚姻将被认为无效)。第二种情况是前后两地法律的冲突,即动态冲突,如在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情况下,某一动产依原所在地国法属于不可转让物,后来移到一允许转让这种物的国家,就需要确定究竟应适用原所在地法还是后一所在地法来决定该物是否可转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