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国际私法理论研究的成就。
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1)在1985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国际私法研讨会上和同年年底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召开的《民法通则》草案的最后一次专家学者讨论会上,与会的国际私法学者们均积极投入到《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立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应包括的内容和相应的具体规定的研究与讨论中(不足的是后来通过的立法基本摒弃了学界的观点)。(2)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国际私法学界一些学者、专家还就国家的几个重大的涉外民事争议案件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了极有价值的法律咨询意见,或发表了一些重要学术论文,阐述了中国政府应取的立场,很好地发挥了法学理论研究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作用。(3)在这一时期,不少具有较高水平的国际私法学术专著、高等学校教材及译著和参考资料集相继问世,公开发表的具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也日益增多。(4)这一时期,不同的学术观点和理论体系通过磋商和讨论,形成了中国的国际私法学理论的不同学派,国际私法研究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同时陆续出现了具有原创性的理论和学术观点,表明中国国际私法学已从着重介绍外国的学说跨进了学科创新的阶段,以对国际社会国际私法的发展作出自己独立的贡献,其中,国际私法趋同化走势正在不断加强和全球化时代国际私法应以构建国际民商新秩序为己任的理论的提出,当是重要的标志。(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的拟定和公开出版,表明中国对国际私法立法的探讨跨出了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