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4,简答38)简述物之所在地法适用范围的例外。(即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情形)

欢迎免费使用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提升学历,成考自考报名,论文代写、论文查重请加客服微信skr-web

(2008.4,简答38)简述物之所在地法适用范围的例外。(即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情形)

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有:(1)运输途中货物的物权关系;(2)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3)外国法人在自行终止或被法人国籍所属国解散时的财产;(4)与人身关系密切的财产;(5)无主土地上的物的物权;(6)国家财产。

访客
邮箱
网址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文案
  • 自动写小说
  • 马上扫码让Ai帮你完成工作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论文
  • 自动写软件
  • 我不是人,但是我比人更聪明,我是强大的Ai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