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世界版权公约》特有的内容。
《世界版权公约》亦称为《日内瓦公约》。该公约特有的内容: (1)附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在作品的版权页上必须标有三项内容:一是版权标记(文字作品用“C”,录制品可用“R”或“C”);二是首次出版的年份;三是版权所有人的姓名。 (2)版权的保护期。版权的保护期一般不得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25年或者作品发表后25年;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不得少于10年。 (3)无追溯力原则。本公约不适用于当公约对某成员国生效时,已永久进入该国公有领域的那些作品或作品中的权利。这一条与《伯尔尼公约》正相反。对于一部作品是否受保护,世界版权公约不是看作品在来源国的状态,而是看它在受保护国的状态。 (4)与《伯尔尼公约》相比,有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该公约要求符合一定形式才能取得版权,而没有实行自动保护原则;第二,版权保护期比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