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征履行说?如何判断合同中的特征履行?
特征履行说早在1902年便由哈伯格在研究双务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时提了出来。依据“特征履行说”,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各须向对方履行义务,其中,何方的履行起到把此种合同与彼种合同在性质上区别开来的作用者,即可认为他的履行为“特征履行”。在货物买卖合同与提供服务的合同关系中,交付货物与提供服务是各具特征的,而他们的对方都是支付价款,所以应该认为,交付物品、提供服务等的非金钱履行为特征履行。
什么是特征履行说?如何判断合同中的特征履行?
特征履行说早在1902年便由哈伯格在研究双务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时提了出来。依据“特征履行说”,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各须向对方履行义务,其中,何方的履行起到把此种合同与彼种合同在性质上区别开来的作用者,即可认为他的履行为“特征履行”。在货物买卖合同与提供服务的合同关系中,交付货物与提供服务是各具特征的,而他们的对方都是支付价款,所以应该认为,交付物品、提供服务等的非金钱履行为特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