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
答: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司法管辖豁免。即未经一国明确同意,任何其他国家的法院都不得受理以该外国国家为被告或者以该外国国家财产为诉讼标的的案件。不过,与此相反,根据国际社会的一般做法,一国法院却可以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且该外国法院也可审理该诉讼中被告提起的同该案直接有关的反诉。
(2)诉讼程序豁免。即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强迫其出庭作证或提供证据,不得对该外国的国家财产采取诉讼保全等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
(3)强制执行豁免。非经该外国国家明示同意,受诉法院不得依据有关判决对该外国国家财产实行强制执行。P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