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魏玛共和国时期德国法律制度的发展。
(1)德意志帝国1919年在德国中部的城市魏玛召开了国民会议,制定宪法并组建政府,魏玛共和国宣告成立。魏玛共和国存在的时间虽然只有十几年,但却是德国历史上第一个民主共和国,它宣告君主专制政体在德国的终结,开始按照资产阶级法制原则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初步尝试,其法制建设在德国法制史上也具有重要地位。 魏玛时期的法律发展主要集中于宪法、社会化立法两个方面。(2)通过《魏玛宪法》规定的具体制度,首次在德国实践了共和制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充分保障公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并首创公民参与企业管理的制度。(3)在社会化立法方面,适应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加强了国家干预社会经济、限制私有财产权、规范经济秩序以及保障劳工权益等方面的规定。德国的社会立法和劳工立法不仅出现较早,特色鲜明,而且相对比较发达,德国法律制度得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