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雅典的法律维护以男权为中心的不平等的婚姻关系的具体表现。
(1)仍然保留着买卖婚的痕迹,婚姻通过男方与女方父亲缔结契约而成立,男方须向女方父亲交付牲畜或其他贵重物品作为买妻费,女方父亲则向男方赠送礼品,以示对婚约的承诺。(2)法律上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只是针对女性而言,事实上一夫多妻是被允许的,丈夫公开纳妾及与他人通奸等都不会受到法律追究,而妻子与人通奸,丈夫则有权当场杀死妻子及其奸夫。(3)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自由,丈夫若要离婚,只需将妻子逐出家门即可,不需要任何特别的理由和手续,但法律为妻子要求离婚设置了更为复杂的条件和程序,如必须向执政官提出申请书,由执政官审查批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