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伊斯兰教的特点和影响。
(1)伊斯兰法的特点:①与伊斯兰教有密切联系。伊斯兰法的发展与伊斯兰教、阿拉伯国家的形成是同步进行的。伊斯兰教既是穆罕默德统一阿拉伯半岛、建立阿拉伯国家的重要工具,也是伊斯兰法的基础和支柱。伊斯兰教却是一种相当入世的宗教,政教合一从来是国家的根本准则,宗教事务与世俗事务始终交织在一起。从这个角度看,伊斯兰教与法律的关系更为密切。②法学家对伊斯兰法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由于法律只是安拉对穆斯林世界的命令,世俗政权无立法权,在此情形下,法学家们便肩负起发展法律与创制法律的重任。③受外来法律影响较大。由于阿拉伯半岛发展较晚,而其周围地区则多为发达的文明古国,阿拉伯半岛在发展过程中便不可避免地受到这些文明的强大影响。④具有分散性和多样性。在伊斯兰法的各项渊源中,只有《古兰经》有统一的版本,其他渊源都是因地因学派而异的。(2)伊斯兰法的历史地位:①伊斯兰法是伊斯兰法系的灵魂。早在四大哈里发时期,阿拉伯国家的领土就已大大超出阿拉伯半岛,倭马亚王朝又继续进行大规模侵略扩张。伊斯兰法也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影响所占领法人地区,甚至到了到南亚和东南亚许多国家。由于这些国家的法律都是以《古兰经》和“圣训”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具有共同的特征和明显的因袭性,这就形成一个伊斯兰法律家族,即伊斯兰法系。②伊斯兰法始终是伊斯兰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准绳。伊斯兰法产生以后,即成为当时阿拉伯封建国家的重要法律支柱,无论是国家机构的活动,还是居民的宗教生活和世俗事务,一律以伊斯兰法为基本准绳。即便是近现代法律改革以后,许多伊斯兰国家仍将伊斯兰法视为法律的基本渊源,甚至有的国家(如沙特阿拉伯)还将《古兰经》奉为宪法,仍按伊斯兰法律传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