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的内容及原则。
l、联邦宪法的基本内容 《宪法》由序言和7条本文组成。 《宪法》序言简要阐明了宪法制定的宗旨。《宪法》第1条规定立法权;第2条规定行政权;第3条规定司法权;第4条规定授予各州的权力;第5条规定宪法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的程序;第6条包括多项规定,主要是强调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以及缔结的条约是“全国最高法律”;第7条规定宪法本身的批准问题。 2、联邦宪法的基本原则 (1)联邦主义原则 规定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联邦制。 (2)“三权分立”和“制约与平衡”原则 这是美国国家权力的基本组织原则。 ①“三权分立”——由国会、总统、法院分别行使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 ②“制约与平衡”——国会、总统、法院互相制约,彼此力量达成均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