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简答39)简述法国((1958年宪法》对议会权力的限制。
宪法规定议会采取两院制,上院为参议院,下院为国民议会。议会实际行使的权力已被明显削弱,其表现为:宪法将“条例性质”的立法权划归政府,议会只在“一般原则”范围内保留立法权,政府为执行施政纲领可以要求议会授予它制定法令;议会通过的法案须经宪法委员会审查,并经总统公布才能成为法律;总统有权将议会通过的法案提交公民复决。
(2008.10,简答39)简述法国((1958年宪法》对议会权力的限制。
宪法规定议会采取两院制,上院为参议院,下院为国民议会。议会实际行使的权力已被明显削弱,其表现为:宪法将“条例性质”的立法权划归政府,议会只在“一般原则”范围内保留立法权,政府为执行施政纲领可以要求议会授予它制定法令;议会通过的法案须经宪法委员会审查,并经总统公布才能成为法律;总统有权将议会通过的法案提交公民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