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论述41)试述现代法国刑法的发展变化。
(1)颁布了一系列单行法规,作为对近代刑法典的补充;(2)重新界定了重罪、轻罪、违警罪的界线,扩大了违警罪的适用范围;(3)规定了若干便于犯人重返社会正常生活的新制度;(4)1972年规定了服刑期间的监外执行、半自由刑和许可外出等制度;(5)建立发展了青少年犯罪制度;(6)以上各项变革体现了二战后刑罚趋于宽缓,制度更为完善以及对罪犯的改造有利于其重返社会的趋势。
(2007.10,论述41)试述现代法国刑法的发展变化。
(1)颁布了一系列单行法规,作为对近代刑法典的补充;(2)重新界定了重罪、轻罪、违警罪的界线,扩大了违警罪的适用范围;(3)规定了若干便于犯人重返社会正常生活的新制度;(4)1972年规定了服刑期间的监外执行、半自由刑和许可外出等制度;(5)建立发展了青少年犯罪制度;(6)以上各项变革体现了二战后刑罚趋于宽缓,制度更为完善以及对罪犯的改造有利于其重返社会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