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共14章,78条。其主要内容和特点是:(1)宪法规定德意志帝国为联邦制国家,由22个邦和3个自由城市组成。(2)帝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君主立宪制。(3)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两院组成,共同行使立法权。(4)宪法以专章规定了帝国的军事制度,把普鲁士的全部军事法律制度迅速施行于全帝国。
简述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共14章,78条。其主要内容和特点是:(1)宪法规定德意志帝国为联邦制国家,由22个邦和3个自由城市组成。(2)帝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君主立宪制。(3)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两院组成,共同行使立法权。(4)宪法以专章规定了帝国的军事制度,把普鲁士的全部军事法律制度迅速施行于全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