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苏联法院与检察院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和特点。
(1)法院与检察院单独设置,实行审检分立制。 (2)法院实行双重领导,检察院实行垂直领导。 (3)各级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均实行陪审制、公开审理制和辩护制。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