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英国的刑法制度。
(1)英国刑法概述:英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至今没有颁布成文刑法典的国家之一。但英国刑法的发展却几乎伴随着整个英国法律史。从整体上看,在19世纪中叶以前,英国刑法以普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19世纪中叶以后,国会颁布了大量刑事立法。在现代英国,刑法主要由制定法所规定。
(2)英国刑法犯罪的概念和分类:①英国刑法并未对犯罪的概念作统一定义。有的法学著作将其定义为:“犯罪是一种非法的作为、不作为或者事件。不管它是否同时也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不履行契约或违背信托,其主要后果是:如果查明了行为人而且警方决定起诉,就要由国家或者以国家的名义提起控诉;如果行为人被判定有罪,则不管是否责令他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他都要受到刑罚处罚。”有的书则简要地将其定义为:“犯罪是一种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并导致刑罚的违法行为。②1967年《刑事法令》颁布以后,制定了可起诉罪、可速决罪和既可起诉又可速决罪的新分类。
(3)英国刑法刑罚分类:①监禁;②缓刑;③罚金;④社会服务;⑤监督管制;⑥无条件或有条件释放。P17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