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查笔录之勘查过程要写明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现场的地点、位置和周围环境。现场地点,就是指发案现场。可能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居民住宅内外,或在街头巷尾、村边路旁;也可能在野外、山林、河道等地,离村庄、城镇较远。 (2)现场中心处所及有关场所情况,现场变动、变化情况。现场中心处所是实施犯罪的主要场所,应当具体写明情况,同现场有关场所根据它们同现场中心处所的关系写明有关情况,详略视需要而定。现场变动、变化情况,一定要写明变动、变化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3)勘查发现的情况。这是重要内容,必须认真记明。 (4)物品损失和当事人被害的情况。当事人的钱财、物品损失和被害的情况应当具体写明。 (5)现场勘查发现的反常现象和其他应当记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