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制作立案决定书应注意的问题。
答:(1)立案决定书以案件为单位制作,一案一书两联。存根联与其他存根联按编号顺序统一保存,正本联由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附卷。
(2)立案决定书的制作时间关系到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填写时要注意认真、如实填写,不得马虎、草率。
(3)共同犯罪的案件,应依据顺序在相应的空格内填写全部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等身份事项。以事立案的案件,不填写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一栏。制作时由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并加盖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印章。
(4)根据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案,需要履行特别的程序,因此,犯罪嫌疑人如果是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一栏中对这一内容应明确写明。
(5)立案决定书存根联中的批准人应填写批准制作该工作文书的有关负责人的姓名;办案单位应填写办案单位或者部门的名称;填发人应填写制作工作文书人的姓名;填发时间应填写实际制作工作文书的时间。P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