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中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写明哪些内容?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凡属自然人,都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包括职务)和住址等。属于法人或组织的,除应写明单位全称、地址外,还应写明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住址。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