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补充侦查报告书?使用该文书应具备哪些条件?制作该文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补充侦查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向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报告补充侦查结果时所制作的文书。使用该文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已经移送起诉的案件;(2)检察机关要求补充侦查;(3)经过补充侦查,符合移诉要求的。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须注意以下两点:(1)《补充侦查报告书》应当在法定的时限内制作完毕,并要及时送达决定退查的人民检察院,不得超过法定时限。(2)利用秘密侦查手段所获的证据材料或者属于国家重要机密的材料,不宜在《补充侦查报告书》中反映,但又非写不可的,一定要转为合法的证据材料后,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