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制作立案侦查类文书应注意的问题。
制作立案决定书应注意:(1)本文书以案件为单位制作,一案一书两联。存根联与其他存根联按编号顺序统一保存,正本联由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附卷。(2)本文书两联之间的连接编号,应与文书编号一致,两联之间不用盖章(各种多联填空式文书的两联间编号方法与此相同)。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应注意:(1)本文书以一人为单位制作,每批准逮捕一人制作一书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公安机关执行,第四联由执行机关填写后退回人民检察院附卷。(2)本文书各联之间的连接编号,应与文书编号一致,各联之间不用盖章(各种多联填空式文书的各联间编号方法与此相同)。制作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应注意:(1)本文书以案件为单位制作两份,送达提请批捕的公安机关一份,归人民检察院检察内卷一份。(2)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只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符合逮捕条件的漏捕的犯罪嫌疑人适用。对于尚不符合逮捕条件、需要立案继续查证的,可以使用其他相应文书或适合的方式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