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笔录的概念和类别。
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的性质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可被统称为笔录。我们这里讲的笔录主要包括公安(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法院、监狱等司法机关以及公证、律师、仲裁等组织在进行诉讼和非诉讼的活动中如实记载的各种文字材料。按性质分,有诉讼笔录(含刑事诉讼笔录、民事诉讼笔录和行政诉讼笔录)和非诉讼笔录之分;按机关分,有公安机关笔录(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笔录、审判机关笔录和监狱等执法机关笔录,以及公证、律师和仲裁等组织的笔录。
简述笔录的概念和类别。
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的性质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可被统称为笔录。我们这里讲的笔录主要包括公安(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法院、监狱等司法机关以及公证、律师、仲裁等组织在进行诉讼和非诉讼的活动中如实记载的各种文字材料。按性质分,有诉讼笔录(含刑事诉讼笔录、民事诉讼笔录和行政诉讼笔录)和非诉讼笔录之分;按机关分,有公安机关笔录(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笔录、审判机关笔录和监狱等执法机关笔录,以及公证、律师和仲裁等组织的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