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严复的法治观。
(1)严复认为法治不单纯是简单地以分权制衡为基础展开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的依法行事,而更关键的还在于通过推行地方自治以新民德。
(2)由此赋予地方自治在法治中以基础地位。这是严复法治观的最主要特色。
(3)严复虽然对地方自治特别重视,但并不因此轻视立法和司法。
(4)严复与同时代的思想家比较,其思想的独特性或深刻之处在于他认为变法并非能立马见效,而充分意识到变革之艰难。
简述严复的法治观。
(1)严复认为法治不单纯是简单地以分权制衡为基础展开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的依法行事,而更关键的还在于通过推行地方自治以新民德。
(2)由此赋予地方自治在法治中以基础地位。这是严复法治观的最主要特色。
(3)严复虽然对地方自治特别重视,但并不因此轻视立法和司法。
(4)严复与同时代的思想家比较,其思想的独特性或深刻之处在于他认为变法并非能立马见效,而充分意识到变革之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