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章太炎“抑富振贫”的经济立法主张。
(1)均配土地。它含有土地国有之意。章太炎主张耕者有其田,并力图把这个 原则推广到畜牧、山林、盐井等行业,他认为“田不自耕不得有,牧不自 驱策者不得有,山林场圃不自树艺者不得有,盐田池井不自煮暴者不得有, 旷土不建筑穿治者不得有”,并通过此来限制继承权。在辛亥革命前后, 他思想有所变化,认为夺富人之田给贫民是“大悖乎理”,将“均配土田” 改为“限制田产”。(3分)(2)官办工厂。章太炎认为工商业应该由国家经营,其所得利润用于赈济贫弱, 官吏及其父子不得兼营工商业,反过来本人及父子经营工商者,不得入官。(2分)(3)统一货币。他主张禁用纸币,只用金、银、铜币,由政府统一铸造,以防 止通货膨胀。(2分)(4)稳定赋税。他提出政府应将经费出入公平,如加税须征得人民同意。由于 土地肥瘠不同,田赋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有差等。(2分)(5)章太炎认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但他力图防止买 办、官僚等利用政治特权发展官僚资本,操纵国计民生,力图避免资本 主义社会贫富过于悬殊的流弊,具有积极意义,但也有一定的平均主义 倾向。(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