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孔子的德治论的主要内容。
孔子继承了周公“敬德”、“明德”、“修德”的思想,主张“为政以德”,实行德治,即主要依靠礼义道德的力量来教化人们,唤醒其内心之反省,使之日趋于善。孔子德治论的主要内容有:(1)“为政以德”,德主刑辅。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在孔子看来,用政和刑来治国,人民只能暂时避免犯罪,用德和礼来治国,人民就会有羞耻之心,循规蹈矩,自然归顺。(2)其次,孔子也突破了“礼不下庶人”的旧传统,主张对“民”也进行礼义道德的教化。由于孔子重视教化的作用,所以他反对“不教而杀”,认为民有过失,罪并不在民,而是由于居上位的人对他们没有施行教化,或施行教化而不彻底的缘故。“不教而杀”自然是极不合理极不公平的,所以他把“不教而杀”叫做“恶”。(3)然而,孔子重道德教化,轻刑罚也只是相对的,当教化不起作用时便要诉诸暴力。他的主张的实质是:宽猛相济,德主刑辅。孔子不是无条件地主张推行道德教化,而是要求根据形势的需要,“宽猛相济”,交替使用道德教化和暴力两手,孔子说:“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在一般情况下,孔子总是强调道德教化,而刑罚只是作为教化的辅助手段,后人把它概括为“德主刑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