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王夫之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王夫之在改造封建法律及其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具有民主性色彩的、复兴民族国家的法律思想。(1)“趋时更新”的法律时变观点。认为法律“趋时更新”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否定“圣法不可变”的“正统”论;揭示出“有定理而无定法”的规律。(2)“同条共贯”、“相扶成治”的法律体系说。要建成顺势合理、卓有成效的“一代之治”,必须全面考虑,统一规划,使法律与政权、道德、经济制度等相适应,其内部结构也要协调一致。(3)具有民主因素的立法思想。主张立法“必循天下之公”,立法应以“保类”、“卫群”为宗旨;遵循尊君卑臣、分权分治的原则。(4)任法与任人结合、宽与严结合的司法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