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本原实与经术相表里”
“法律本原实与经术相表里”是张之洞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所提出的观点。所谓“经术”即四书五经中的纲常名教,它是全部法律“精义”之所在。法律是“表”,即形式,“经术”才是“里”,即内容。形式受内容决定并为内容服务,因此法律受“经术”决定并为“经术”服务。他这一思想的实质就是强迫人民在纲常名教的“常轨”内作为和不作为,乖乖地接受封建统治。
“法律本原实与经术相表里”
“法律本原实与经术相表里”是张之洞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所提出的观点。所谓“经术”即四书五经中的纲常名教,它是全部法律“精义”之所在。法律是“表”,即形式,“经术”才是“里”,即内容。形式受内容决定并为内容服务,因此法律受“经术”决定并为“经术”服务。他这一思想的实质就是强迫人民在纲常名教的“常轨”内作为和不作为,乖乖地接受封建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