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沈家本“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的法律思想。
沈家本认为有了好的法律,还要有好的执法之人,才能推行资产阶级法治。他说:“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用法者得其人,法即严,亦能施其仁于法中;用法者失其人,法即宽平,亦能逞其暴于法之外也。”那么,如何得其用法之人呢?沈家本主张:(1)所有国家官吏,上至中枢长官,下至百里长吏,“皆宜知法”。(2)“治狱乃专门之学,非人人之所能为。”司法官吏应具有专门学识,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3)设置律学博士,教授法学。沈家本认为,律博士一职十分重要.,不可或无。为了培养法学专门人才,就应设置培养法学人才的专门学校,他奏请成立法律学堂,这是我国近代最早成立的第一所高等法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