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为实现“作内政而寄军令”制定的具体措施。
(1)“作内政而寄军令”。富国强兵,是管仲提出的治国总方针。(2)为实现这一主张,管仲提出了“四民分居定业”论,“四民”指士、农、工、商,主张严格“四民”界限,反对混合杂居并且要“定业”职业世代相袭,不准变更,只有农、工、商三民之中的“秀民”可以上升为士。(3)“四民分居定业”思想的具体化是“三国五鄙”制度,管仲为把国分成二十多个乡,其中“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所谓“五鄙”,是指将“鄙”即农村分为五个行政区域,分别由五个大夫统管,推行三国五鄙制,主要依靠行政权力和法律强制手段。(4)为了使民众就范,管仲强调“以威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