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铸刑书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重要意义。
(1)子产为适应新的封建制和维护统治秩序的需要,在改革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法律改革,这便是公元前536年的“铸刑书”。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也可以说是世界历史上的首创。(2)子产“铸刑书”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刑法的“合礼合法”。标志着罪刑擅断思想的动摇和法治思想的出现。子产在思想上使过去的礼、刑相分走向礼、刑统一,把公布成文法说成是礼治的体现,是其贡献。(3)明确制定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特权的重要作用,从形式上确认了“刑上大夫”,为后来法家“一断于法”的理论创造了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