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西周“明德慎罚”的思想。
(1)“明德慎罚”思想是周公等西周统治者在吸取殷商因“重刑辟”灭亡的教训后提出的。所谓“明德”,是指要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的意思。而“慎罚”是 谨慎用刑,反对滥杀无辜。 (2)“明德”要求统治者本身要严于律己,勤于政事,不可骄奢淫逸;要了解一点小民的疾苦,并对症下药;必须重视小民的力量,适当满足他们的要求。其实质 并非是由于周公等奴隶主贵族心地仁慈,而是由于“平易近民,民必归之”,可以长久地“保享于民”,从而实现统治者自身的利益。 (3)“慎罚”的主要内容是:①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待那些故意犯罪和惯犯,要从重惩处,虽然是小罪也应处以重刑。而对那些过失犯罪和偶犯则 从轻处理,虽然有大罪也可减刑。②反对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针对殷商的“罪人以族”,滥施族刑,强调“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只惩罚罪犯本人。③反对 乱罚无罪,杀无辜。④刑罚适中。就是用刑“不过”,又无“不及”,刑当其罪。 (4)周公的“明德慎罚”说,虽然只是适应周初政治形势的一种权宜之计和作为维护其统治的一种手段,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先进的理论,起过积极的作用。特别是 它对后世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良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