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特征。
西周初期,奴隶主贵族为了巩固和加强他们的统治,相传“周公制礼”,实行礼治。(1)礼治的基本原则:周公所制之礼,即“为国以礼”,是维护宗法等级制的工具。它严格维护着奴隶主贵族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及其内部上下等级之间的秩序。它始终贯穿着这样几个原则,即“亲亲”和“尊尊”。“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尊”就是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不得违抗;下级贵族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贵族服从周天子,不许犯上,不得僭越。周公倡导“亲亲”和“尊尊”,实际上是要维护王权和族权的统治。(2)礼治的基本特征:礼和刑都是奴隶主贵族的统治手段,但它们所适用的对象各有所侧重,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所谓“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劳动人民的,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礼与刑在适用对象上虽有所不同,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则是相对的。礼所规定的义务,庶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个别奴隶主贵族严重危害奴隶主阶级的整体利益时,如犯上作乱,“放弑其君”、“不孝不友”、“贼杀其亲”等,也要处以刑罚。当然,即使用刑,他们也常常享受各种特殊照顾。综上可知,无论“亲亲”、“尊尊”,还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都是西周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它们对西周社会和国家政治生活起着极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