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韩非主张的“法”、“术”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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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韩非主张的“法”、“术”的关系

(1)只有“法”还不行,法”之外君主还必须有“势”(权势)。(2)“法”离不开“势”,“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权重位尊”的君主才能做到“令则行,禁止”。(3)“势”是法的后盾。然而“势”又不能离开“法”,有“势”无“法”就不是“法治”而是“人治”。“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人治”是乱国之道。基于这种思想,他主张君主在“抱法”的同时,要“擅势”,集权于一身,绝对尊君,把君主专制推向极端。(4)“抱法处势”还必须有“术”。韩非认为“术”是使君主牢牢掌握政权、防止臣下阴谋篡权、阳奉阴违,真正贯彻法令,从而实现“法治”的方法、策略和重要手段。(5)在他看来,君臣之间根本不存在儒家所说的“亲亲”关系,而是“上下一日百战”的利害冲突。因此君主没有一套驾驭臣下的“术”,就会大权旁落,失去“生杀之柄”,从而不能“潜御群臣”,使之奉“公”守法,实现“法治”。所以他不但为专制君主玩弄阴谋诡计公开制造理论根据,而且为他们出了不少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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